聚博会平台服务协议
欢迎来到聚博会,本《聚博会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所有聚贸平台和聚博会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适用于聚博会会员(以下简称“您”)进入并使用聚博会网站,描述了您进入或使用本平台后所需遵守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涉及聚博会提供的交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在聚博会和您之间是有法律效力的。您需要仔细阅读,一旦您点击同意并继续,协议就在您与聚博会(以下简称“聚博会”或“聚博会平台”)之间发生法律效力,适用于聚博会所有的服务功能模块。
1. 申请及接受条款
1.1您使用本网站进行交易提供的软件和产品(以下均统称“交易或服务”)也需要受这个文件中的条款和条件和《聚贸隐私保护政策》、《禁品规则》、《买家保护政策》和聚贸或聚博会平台上可能随时发布的其他规则和政策的约束。本《聚博会平台服务协议》和聚贸或聚博会网站上公布类似的规则和政策在下文统称“条款”。上述条款是本《聚博会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聚博会服务协议》正文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访问网站或使用服务时,您同意接受这些条款,如果您不接受这些条款,请勿使用网站或服务或立即停止使用网站或服务。
1.2您知晓并同意聚博会可能不定期地修改任何的条款,并以在网站上发布的方式公示修改后的条款,不再单独通知予您。继续使用本网站代表您受修改后条款的制约。
1.3 为了更好地享受平台的服务,您可能被要求签署一个独立的协议,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是与聚博会(聚博会分支机构)还是与聚博会合作方另行签署的其他协议(补充协议),如果本条款和其他协议(补充协议)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的部分,就服务相关的部分,其他协议(补充协议)将优先于条款适用。
1.4除非聚博会的授权人员以书面形式对本条款进行修改或公布新的版本在平台上,否则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另行修改。
1.5 全文聚贸是指浙江聚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聚博会为聚贸旗下的网站。
2.注册账户
2.1服务使用对象
2.1.1 本网站会员为三种企业会员,您需要根据不同的平台性质和要求选择相应的会员类型。全服务协议全文所提及的会员包括所有类型企业会员。
2.1.2本网站的服务对象仅限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聚博会平台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该法律主体受本协议的约束。若您不具备上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属公司的法人需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聚博会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所属的公司进行索偿。
2.1.3您作为会员的账户、密码以及按约定仅供独享的会员服务,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聚贸保留对不符合条件、违约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的用户中止或终止服务的权利。
2.2.1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在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聚博会平台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您可以使用您的注册用户名、或您提供或确认的邮箱、手机号码或者本公司允许的其它方式作为登录手段进入聚博会平台。
2.2您了解并同意,如您系在本网站完成的注册程序,只要您注册成功,您即可以获得您的聚博会平台账号。您可以选择激活在线支付服务账户,以开通在线交易功能。激活成功后,您可以通过登录您的聚博会平台账号使用在线支付服务功能。
2.3您按照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完成激活后方可使用在线支付服务功能。您同意:
2.3.1按照聚博会平台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您有义务维护并立即更新您的注册信息,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您的注册信息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您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损失、支出、费用、罚金。若本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在线支付服务。
2.3.2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与在线支付服务账户绑定的邮箱、手机号码等),导致在线支付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3.3您应对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或者向本公司发出其它支付指令,并向本公司申请注销该账户。
2.3.4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处置与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相关的款项。
3. 账户安全
3.1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账户和密码保密,且须对该账户和/或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
3.2为了进一步保护账户安全,您同意:
3.2.1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和/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聚贸,并授权聚贸将该信息同步给聚博会平台;
3.2.2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
3.2.3 聚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您理解聚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聚贸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聚贸的同意,否则,您的账户、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4.服务声明
4.1除非有相关适用法律许可或征得本公司同意,本网站及其任何部分的信息不得重新编辑,复制,抄袭,或为任何未经本公司允许的商业目的所使用。如果本公司确定会员的行为违法违规或对本网站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提供服务,冻结或注销会员的会员帐户等。
4.2聚博会是一个作为提供商品销售信息和购买请求业务的服务平台。使用聚博会时,会员应知晓,所有在聚博会上发布的信息均由聚博会(供应商、服务方或交易方)的会员自由发布,并且此类会员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在现行法律下承担全部责任。聚博会会对信息进行必要的检查(筛选),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会员发现某些信息包含虚假或非法内容,请及时联系聚博会。待核实之后,聚博会将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规文件删除或屏蔽相关链接。必要时对相应的聚博会会员(交易方或服务方)进行相应罚款,但聚博会对任何会员发布的信息之删除和存储失败概不负责。
4.3 所有交易方和服务信息发布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聚博会不会对会员达成协议过程中的任何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供应、付款纠纷,以及货物物流,加工配送,分销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意外情况或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
5. 聚博会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5.1 您可以直接在聚博会上发布产品信息,包括交易信息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是指品牌,制造商,原产地,仓库场所,贸易方向,有效期,最低订单量等贸易产品的主要贸易属性。服务信息是指: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由聚博会服务商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咨询、认证、支付、金融、签章等。
5.2 每个会员应提供及时,详细,准确和真实的会员信息,以便聚博会可以在知道您的个人信息的条件下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果对会员信息有任何更改,请及时通知聚博会, 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会员承担。
5.3 会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为维护所有会员的利益,请您立即通知聚博会。
5.4 会员在聚博会平台上注册时提供的会员名和密码仅供会员使用,会员有责任不把密码泄露。 如果会员失去密码或不小心损坏,应立即通知聚博会将旧密码取消并重置新密码。 密码丢失或随意泄露密码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会员承担。
5.5会员不得发布任何违反法律规则的信息,例如虚假,恶意或含糊不清的信息或侵权信息。 否则,会员应对此类侵权负责。
5.6所有成员应承担使用聚博会信息的风险和责任。聚博会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每个成员应对自己的交易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5.7 会员应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聚博会发布的各项规则。
6. 聚博会的权利及义务
6.1. 聚博会有义务根据现有技术保障整个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同时将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以确保所有会员在线活动的顺利进行。
6.2 平台有权决定交易日、交易时间,并另行发文公告。平台认为必要时,可决定临时调整交易日、交易时间或暂停交易。
6.3聚博会有权查阅注册会员的数据,在发现问题或疑惑时聚博会有权根据现有的注册数据向会员发送调查问卷或要求更正的通知,或直接清除此类数据。
6.4聚博会对会员发布的信息以及达成的交易均不负责。交易双方需另行签订协议以规范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所有因交易所产生的损失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自行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应该由无责任方向责任方提起诉求。
6.5聚博会有义务对会员的注册数据、记录等信息保密,除法定机构,相关制度,规则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6 您在此明确授权,您的账户信息在您注册成功时,已授权本网站披露给所有聚博会网站并同时授权聚博会网站使用,以使您更便捷地使用聚博会网站服务。
6.7对于会员在平台系统中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聚博会有权删除此类信息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恕不另行通知会员。您同意,聚博会不会就因删除您提供的信息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6.8.1炒新信息
6.8.2聚博会有理由相信含有恶意或虚假内容(如欺诈等)的信息;
6.8.3聚博会有理由相信它与聚博会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信息;
6.8.4聚博会有理由相信包含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贸易或服务的事实的信息;
6.8.5聚博会有理由相信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对聚博会或其他会员的合法利益 造成严重损害的信息;
7. 服务的中断及服务的终止
7.1账户的注销
7.1.1主动终止:您有权向聚博会要求注销您的平台账户,需按照聚博会发布的注销规则和流程提出申请,经聚博会审核同意的,聚博会将立即注销您的平台账户。届时,您与聚博会平台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您的平台账户被注销后,聚博会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7.1.2被动终止:聚博会可能因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取消会员资格并冻结或终止其服务:
7.1.2.1如果会员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或平台其他的规则、政策;
7.1.2.2您在聚博会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伪劣商品、侵权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反任意聚博会平台规则的行为;
7.1.2.3当聚博会发现会员注册的主要信息是虚假的;
7.1.2.4任何会员明示在本协议终止或更新后不愿意受新的服务协议的约束的;
7.1.2.5如您连续三年未登录过本网站;
7.1.2.6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情况;
7.1.2.7 聚博会认为服务可以被终止的其他情况;
7.1.2.8 上述终止事项中,除了第9.1.2.5条外,聚博会在取消会员资格的同时也保留向违反规则或法律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7. 1.3 聚博会保留在无须发出书面通知,仅在网站公示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当服务中断时,聚博会将通知该会员。
7.2 账户的恢复
7.2.1在下列情况下,冻结或注销的账户可以恢复:
7.2.1.1会员主动要求注销的账户的情况,聚博会可以帮此类会员保留一年的账户恢复期,在该恢复期内提出恢复账户申请并通过聚博会审核同意恢复的;
7.2.1.2会员对于聚博会主动冻结或注销的理由不服,向聚博会平台进行申诉且申诉成功的;
7.3 账户的关联性
聚博会平台会员对您账户的冻结和注销将直接影响到您在其他服务平台的账户的使用,您将无法正常登陆聚博会所有的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
7.4.账户冻结后的处理原则聚博会将因会员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则或规定而注销或冻结平台账号时,针对会员行为,在服务中断或终止之前将优先适用以下原则:
7.4.1注销或冻结平台账号时,聚博会有权在注销或冻结平台账号之前删除已在聚博会平台系统上上传的货物的信息。
7.4.2您在使用服务期间因使用服务与其他会员之间发生的关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其他会员仍有权向您主张权利,您应继续按您的承诺履行义务。
7.4.3您在使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违反本协议或聚博会平台其他规则的行为的,聚博会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7.4.4 会员的会员资格被取消后,聚博会有权保留注册信息和之前的行为记录。
7.4.5聚博会终止为会员提供服务后,如果该会员以另一人的名义直接或间接重新注册会员,聚博会有权单方面拒绝向该会员再次提供服务。
7.5 您同意,无论聚博会因为何种原因注销您的账户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均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8.服务费用
8.1聚博会部分服务为有偿使用,聚博会有权按照聚博会的会员体系或其他收费标准向会员收取有偿服务费用。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条件及支付金额以会员与聚博会签订的协议或聚博会公示的规则或政策收取。若会员在服务期满前请求终止服务,无论何种原因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
8.2您因进行交易、向聚博会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聚博会平台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8.3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授权本公司代管、代收或代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8.4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结售汇业务。
9. 聚博会平台的法律地位
9.1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发布信息或交易等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聚博会或其他会员提供的任何资料 ,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聚博会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
9.2 聚博会作为提供交易信息和服务的平台,聚博会不能控制或保证商贸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亦不能控制或保证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以及相关交易各方履行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聚博会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请您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在线交易服务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时小心谨慎,并意识到在交易中存在着包括欺诈、亏损在内的商业风险。
9.2.1聚博会是在线交易和服务的提供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会员之间的交易
行为,亦不涉及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会员,或与您通聚博会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您免除聚博会(及聚博会代理人和雇员)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实际和后果性的)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9.2.2 聚博会有权受理并调处您与其他会员因交易产生的争议,同时有权单方面独立判断其他会员对您的投诉及(或)索偿是否成立,若聚博会判断索偿成立,则您应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偿付,否则聚博会有权使用您交纳的保证金(如有)或扣减已购聚博会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未履行部分的费用的相应金额或您在聚博会网站所有账户下的其他资金(或权益)等进行相应偿付。聚博会没有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偿付的义务,但若进行了该等支付,您应及时赔偿聚博会的全部损失,否则聚博会有权通过前述方式抵减相应资金或权益,如仍无法弥补聚博会损失,则聚博会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9.2.3因聚博会非司法机构,您完全理解并承认,聚博会对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纠纷的处理能力有限,受理贸易争议完全是基于您之委托,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亦不对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聚博会有权决定是否参与争议的调处。
9.2.4聚博会有权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您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方,您有义务配合聚博会的工作,否则聚博会有权做出对您不利的处理结果。
10. 在线交易服务规则
10.1 商品价格。鉴于在B2B领域中商品价格可能具有商业机密性质的客观事实,商铺中陈列的商品价格信息仅供参考,但您不得利用该客观事实对其他会员进行蒙蔽、欺诈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如您通过聚博会平台在线交易服务购买商品,请意识到部分商铺的商品实际成交价格可能与陈列的价格不一致。在前述情况下,商品价格应以会员之间所确认的“订单总金额”为准,前述“订单总金额”包含“货品总价”和“运费”,会员须在交易过程中对价格信息进行谨慎核对。
10.2 添加产品描述条目。产品描述是由您提供的在聚博会平台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片、照片,可以是对您希望出售的产品的描述;或对您希望求购的产品的描述。您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聚博会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10.3 会员经由聚博会平台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形式表现为何,皆不代表聚博会对某一会员或其产品作出担保。
10.4 手机动态口令服务规则
10.4.1 为更为有效保护您在线支付服务账户安全,本公司在在线支付服务的基础上,为您提供手机动态口令的增值服务。您同意,聚博会有权随时对手机动态口令服务的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等进行单方面的变更。
10.4.2 手机动态口令服务描述:手机动态口令增值服务是通过将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与您的手机进行绑定,在您对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进行操作或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聚博会根据您的设置向您的手机发送短信校验码,以尽可能增强您的账户或交易的安全性。
10.4.3 在您开通在线支付服务后,将一并享有手机动态口令服务,当您通过在线支付服务账户每次进行确认订单、余额支付、提现、退款等操作时,聚博会根据您设置的限额或聚博会系统默认的限额,实时对您超出该限额的交易向您发送短信校验码,您只有在相关交易操作时附加输入该短信校验码才能完成相关交易步骤;同时,在线支付服务将在您的具体操作页面以提示的方式告知您的相关操作必须输入短信动态校验码。
10.4.4手机动态口令服务是聚博会向您提供的免费服务,您完全理解并同意,基于短信校验码由电信运营商发送,本公司将努力要求并协助电信运营商提升服务,确保短信的到达率和准确性,但本公司不对此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对任何原因导致的短信到达的不及时和不准确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10.4.5 基于对您账户安全的考虑,本公司会对电信运营商短信到达率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停止或暂时停止向您提供手机动态口令服务,并将以网站公告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您,本公司不需因此对您承担任何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果聚博会对您暂停或您决定退出手机动态口令服务,您的手机仍会与您的在线支付服务账户绑定。
10.4.6 您理解并同意聚博会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成本及其他方面的考虑终止提供免费的手机动态口令服务,但应提前通知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或邮件通知等方式。
10.4.7 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者聚博会自行判断会员涉嫌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聚博会有权在聚博会平台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会员的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权、终止服务等)。
11. 您赋予聚博会的权利
11.1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予聚博会及其关联公司下列权利:
11.1.1对于您提供的资料,您授予聚博会及其关联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聚博会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11.1.2 尽管有上述许可使用权,但基于保护您的隐私是聚博会的一项基本原则,为此聚博会还将根据聚博会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聚博会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聚博会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12. 不可抗力、免责及责任限制
12.1聚博会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聚博会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2.1.1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12.1.2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12.1.3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12.1.4会员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12.1.5会员操作不当或通过非聚博会平台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相关服务的;
12.1.6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 、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12.1.7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12.1.8 其他聚博会平台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情况。
12.2 您使用本服务时同意并认可,可能由于支付机构或银行的本身系统问题、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同时您保证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当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2.3聚博会会尽一切努力使您在使用聚博会平台的过程中得到满意。遗憾的是,聚博会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为此,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且“服务”以“按现状”和“按可得到 ”的状态提供。聚博会聚贸明确声明不作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聚博会对下述内容不作保证:
12.3.1“服务”会符合您的要求;
12.3.2 “服务”不会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
12.3.3 通过使用“服务”而可能获取的结果将是准确或可信赖的;及
12.3.4您通过“服务”而购买或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资料或其他材料的质量将符合您的预期。通过使用“服务”而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您自行全权决定进行的,且与此有关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对于因您下载任何该等材料而发生的您的电脑系统的任何损毁或任何数据损失,您将自行承担责任。您从聚博会聚贸或通过或从“服务”获取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意见或资料,均不产生未在本协议内明确载明的任何保证责任。
13.隐私政策
13.1 聚博会对会员隐私极其重视,有关隐私政策的内容,请参考《聚贸隐私政策》相关内容。
14.链接。
14.1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聚博会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聚博会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聚博会均不承担责任。
15. 赔偿
15.1您同意,如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您违反法律侵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因您违反法律须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而使第三方或行政、司法机关对聚贸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或处罚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全额赔偿给聚贸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并使其等免遭损失。
16.通知
16.1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聚博会或其他会员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聚博会平台的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需要更新的,您应按聚博会的要求进行操作。
16.2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您与聚博会之间的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您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您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向聚博会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聚博会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聚博会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7.保密条款
17.1双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内容及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对方因此而致的损失。
18.违约责任
18.1您同意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给聚贸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聚贸不对会员张贴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此类材料对其它会员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8.2您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会员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聚博会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聚贸而直接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聚贸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聚贸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按照其应缴保证金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聚贸的损失,还可就违约行为进行追偿。
18.3除本协议及聚博会平台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9.法律适用及管辖
19.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聚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其他
20.1您同意聚贸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就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而无须再通知予您并取得您的同意。